| 測試步驟和特定需要 | 接受標準 |
有意的使用 |
連續充電 | 充滿電的電芯,20±5℃,按照制造商的規定連續28天充電 | 不著火 不爆炸 不漏液 |
振動 | 充滿電電芯,20±5℃,振幅:0.8mm,1Hz/min 在10-55Hz之間,3個互相垂直的方向(兩個方向軸對稱),每個軸測試90分鐘 | 不著火 不爆炸 不漏液 |
| 充滿電的電芯,在一個測試箱里,電芯做如下的循環: A) 75±2℃四個小時 B) 20±5℃兩個小時 C) -20±2℃四個小時 D) 20±5℃兩個小時 E) 從A)到D)重復四次 F) 5個循環后,在測試前儲存7天。 | 不著火 不爆炸 不漏液 |
外部短路 | 充滿電的電芯,20±5℃和55±2℃,用總電阻小于100毫歐的電阻短路 | 不著火 不爆炸 |
| 充滿電電芯,20±5℃,從任意的方向在1米的位置落到水泥地上獲得沖擊,下落3次 | 不著火 不爆炸 |
機械震動 | 充滿電的電芯,20±5℃,*大加速度:125-175gn(在開始的3毫秒內,*小平均加速度為75gn)3個互相垂直的方向做相同力度的3次震動,(兩個方向是軸對稱) | 不著火 不爆炸 不漏液 |
高溫 | 充滿電的電芯,130±2℃環境下放置10分鐘(溫度增加速率:5±2℃/min)。 | 不著火 不爆炸 |
電芯的壓迫 | 20±5℃,在兩個平面使用大約13kN的力壓迫充滿電的電芯,以便電芯的縱軸與平面平行,一旦達到*大壓力,立即解除。 | 不著火 不爆炸 |
低壓 | 充滿電的電芯,20±5℃,11.6kPa保持6小時。 | 不著火 不爆炸 不漏液 |
過充 | 20±5℃,放完電的電芯,電壓≥10V,充電電流等于Irec,時間為2.5C5/Irec,Irec等于制造商規定的建議恒定充電電流,單位是安培。 | 不著火 不爆炸 |
強迫放電 | 20±5℃,放完電的電芯,用恒定的1ItA電流放電90分鐘。 | 不著火 不爆炸 |